1、与未成年人同居
与未成年人同居不仅仅是道德不容,也是法律不容的,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未成年女性同居发生关系,不管该女性是否出于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
2、以夫妻名义与已婚者同居
这一点在日常中最为常见,有很多出轨第三者的,给第三者租用或购买房屋,与其以夫妻名义相处甚至生育子女的情况,特别是与原配分隔两地的,这种现象尤为常见。但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犯重婚罪,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重婚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同罪论处。
自己是公务员因玩忽职守差点获刑 | 我弟是打工的,去年农历六月十日 |
我被微博骗了800元 上海刑事辩护 | 前女友跟我在一起是未满18周岁,发 |
我想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立案 | 酒后砸车,对方报警 我愿意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