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夫妻分居期间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上海离婚知名律师为您解答。
1.分居期间的财产所有权
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依法存在。未达成协议的,双方的收入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单方面声明分居期间财产无效,必须经对方认可,视为个人财产。
2.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另一方的外债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恶意协议不利于债权人逃避债务,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类似协议必须明确通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的财产。债务由各自承担的协议可以对抗对方的债权人。
3.分居期间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即使夫妻离婚或分居,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也不能免除(除非子女成年或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因此,分居期间单独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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