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新的证据如下: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举证期满后新发现的证据;由于客观原因,当事人不能在举证期内提供,经人民法院批准,长期内仍不能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审判后新发现的证据;一审举证期满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批准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取证。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提交。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提交;二审不需要开庭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离婚时候提供的电子证据能用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