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持时,离婚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都非常重要。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一是收集相关证据,二是保护家庭财产。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经常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不要惊慌失措,收集和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例如,公司股东出资或票据收集、相关财务报表收集、存折开户银行、账户、对方股市股东账户、房产证复印件、贵金银首饰保护、家庭共同财产发票或视频等。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银行账户的存款资金进出明细,法院一般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银行账户,法院一般不收费,现在上海个别法院也开始征收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不高,只有几十元。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户,法院通常不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有必要在起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
对于股票,如果当事人收集不到相关账户资料,不用太担心。律师可以通过法院的调查令查询对方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
选择离婚的方式:协议或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方式: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商处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调停处理,现在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任何人都不愿将争议告上法庭。所以,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尤其是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出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得到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是对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庭调解离婚,应该更加方便。如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50元,可能比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票便宜,所需时间如安排得当,也不需要一个月。此外,对于一方在国外,不能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想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办法。所以,选择离婚的方式,主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如何避免或减轻儿童的痛苦?
夫妇离异的痛苦必然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妇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他们慢慢接受这一事实。例如,在孩子快期考试时,尽量不要让他知道,以免对他的学业造成打击,尽量放在寒暑假告诉他。即使孩子很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他的伤害。告诉孩子时,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了,你愿意跟着谁?等等。儿童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儿童的伤害是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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