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内容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九条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名精析 释义阐明 本条是关于打击报...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四条 内容 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更多]
条文内容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