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居住)公证
●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二、居住证明(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
●三、办理居住和生存公证需本人亲自办理。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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