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律师咨询团队
上海律师网是富誉律师事务所旗下的专业法律服务平台,自2000年起便开始为广大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由近200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他们覆盖了各个法律领域,平均执业经验超过5年,其中70%以上拥有法律硕士学位。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们始终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成功地为成千上万的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成功处理了上万起各类复杂的法律纠纷案件,包括一些具有重大...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开庭辩护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荣誉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新闻动态

主页 > 诉讼律师 > 新闻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

时间:2020-11-23 10:07 点击: 关键词:上海外国法院离婚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2000年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6号)

  1998年9月17日,我院以法〔1998〕86号通知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现根据新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的有关问题重新作如下规定: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我院法〔1998〕86号通知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操作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 http://www.huaronglvshi.com/Hotspots/dtxw/482.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