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明确不适用退货的商品,上海买卖纠纷律师解答有哪些:
1.消费者定制的商品。这类商品由于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定制,对其他人的使用价值相对较低,严重影响商家进行二次销售,所以不能适用无条件退货。
2.鲜活易腐的商品。这类商品由于容易变质,一来一回便无法进行再次销售,因此不是适用无条件退货。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这类商品可以无限复制且复制后难以察觉,所以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4.交付的报纸、期刊。这类商品由于多半具有时效性,时间一过,价值也随之减低,所以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什么条件下可以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购车交定金可以退回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