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入资金,但借条却被担保人撕碎。金钱可以收回吗?最近,清江浦法院受理了这类民事纠纷案件。上海债权债务律师问您解读这个案例。
2017年4月,王向卜某借款4万元,常某作担保。但是卜某在支付了两个月的利息后,就没有还钱,失去了联系。2017年末,因找不到卜某,王某去常某家借钱。为了要钱,常某提出要看借条的原件,于是王某就拿出原件给常某看。但常某接过原件后撕碎,拒绝还钱。他非常气愤,不得不拾起借条的碎片粘在一起。
因为没有找到,常某也没有找到钱,王某就拿着撕碎的借条到清江浦法院起诉。
法庭上,王拿着贴着借条,请求卜,还四万元及利息。经常争辩说,卜向王借四万是真的,但当王要钱时,双方已约定一万元结案。那时候还了一万,就撕开借条。因此,我应该不再承担偿还的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经常撕毁借条是撕毁借条,还是恶意撕毁借条,但法院最终不能查明其部分事实。对此,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尤其重要。由于经常承认向王借款的事实,因此4万元借条本身的真实性就可以得到证实。所以,即使把借条撕掉了,又该不该还贷款,10,000元对价能否结清4万元债务的举证责任还在于常一方。但是,该协议往往是不符合常理的,而法院认为它并不支持常。最终判决卜向王偿还四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连带偿还担保责任。
法官说法
如果法庭不能查明事实,则通过分配举证责任来作出判决。并提醒广大市民,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中,要注重证据的形成与保存。不管是贷款还是还款,都可以通过转帐的方式,如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等。便于保存证据,最好让证人在场。上海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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