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劳动律师 实生活中,有关“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而申请工伤的情况非常多见,此类案件为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由于在理解和认识上确实不一致,各地法院在处理相同或者是相似案件的过程当中也有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同案不同判”。那么到底什么是“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此次把它作为司法解释当中的一个重点问题来进行研究,并在《规定》中给予了具体的说明。
4种应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
2020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海崇明劳动律师 工伤事故中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