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律师咨询团队
上海律师网是富誉律师事务所旗下的专业法律服务平台,自2000年起便开始为广大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由近200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他们覆盖了各个法律领域,平均执业经验超过5年,其中70%以上拥有法律硕士学位。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们始终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成功地为成千上万的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成功处理了上万起各类复杂的法律纠纷案件,包括一些具有重大...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律师团队

上海律师咨询

开庭辩护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荣誉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上海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法律专题

主页 > 诉讼律师 > 法律专题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时间:2021-04-13 14:04 点击: 关键词:担保时间,静安区担保案律师,上海静安债款纠纷律

  1、如果担保合同里面有约定的担保期限,那么就按约定的期限来;

  2、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担保期限是六个月;

  3、另外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担保合同里写明担保人担保至债务人还清债务为止,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那么这种情况下,担保就是从约定的还款期之日起担保期限是两年。

 静安区担保案律师《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静安律师解答担保人担保期限过期要负法律责任吗

  担保期限过期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准确理解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应严格对照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审理中,担保权人原告罗某龙一直强调,履行期限届满后,其曾多次向担保人追偿,但未提供证据证实,担保人钟某燕亦不予认可;同时,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致使存担保权人向担保人追偿的事实,也因按法律规定不产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而免除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静安区担保案律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本案中钟某燕作为担保人在买卖合同中作担保,由于合同中未约定担保方式,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承担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审判]:

  法院采纳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未约定保证方式,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双方也未在“协议书”中约定保证期间,该案主债务履行日是2012年5月31日,按照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至2012年11月30日止届满,同时,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现原告罗某龙于2014年4月才向本院提起诉讼,已过了保证期间,因此,原告请求被告钟某燕对被告黄某华、曾某和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主张,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对被告钟某燕的诉讼请求。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http://www.huaronglvshi.com/zhuanti/6101.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