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离死别是每个人都市履历的工作,也是无奈转变的工作,那么在白叟作古后立遗嘱便是一个比拟首要的环节,那么有些老人写的遗嘱还没来得及公证就去世了,那所立遗嘱不公正有效吗?这样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呢?上海遗嘱律师来告诉大家:老人立遗嘱到底需不需要公证。
一、遗言中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言既是遗言人惩罚其私家财富的民事行动,就只能就遗言个人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二、遗言须是遗言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言必须是遗言人惩罚其财富的实在的意义暗示,由于意义暗示真实是民事行动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言须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背社会大众好处和社会私德民事行动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四、未公证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五、遗嘱继承法律定义
1、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2、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遗言才能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言,以依法自在惩罚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动才能。依我国现行法划定,唯独完整民事行动能力人,才有设立遗言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以上便是上海遗嘱律师为您讲解的遗嘱不公正究竟有无法令效力的所有介绍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向上海遗嘱律师咨询。
电脑打印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上 | 兄妹分房产遗嘱有用吗?看看上海 |
上海遗嘱律师提醒:遗嘱办理遗嘱 | 遗嘱信托的设立程序包括什么?听 |
上海遗嘱律师带您一起了解一下什 |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呢?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