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正当无效遗言的情况下,天然需求根据一言中的内容来实践调配遗产。但由于很多人不足对法令知识的了解,导致写出来的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这种情况下自然也得不到执行。遗言能够分为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行动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接下来就由上海遗嘱纠纷律师为您讲解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的整体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民法典法律依据
1、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
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
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
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
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
遗嘱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被订立出来了,实际是否产生法律效力,还要看遗嘱是否满足了规定的生效要件。从实际情况来看,遗嘱无效的时候居多,因而订立遗嘱也要小心注意,要是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况,自然之后也就不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针对分歧范例的遗言,法令中划定的见效要件不一样。如果是行动语言必定吻合无效的要件能力起到感化,不然就起不到感化,当事人如果不是紧急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审查其效力,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或是律师见证遗嘱。以上就是上海遗嘱纠纷律师为您讲解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遗嘱纠纷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哪些要求才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