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分割律师

上海遗产分割律师专业委员会是由多位知名遗产分割专业律师组成。委员会成员代理疑难遗产案件上千起,实战经验丰富。在遗嘱分配、法定继承、遗赠纠纷、分家析产等方面提供律师意见,并多次在继承纠纷方面协助当事人获得继承分配的大多份额。如协助曾女士、双女士在法定继承纠纷中成功追得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所有权份额。在遗嘱继承中,帮助委托人获得相应补偿。在分家析产纠纷中,协助赵女士和罗先生等获取更多财产分配权。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遗产继承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同购置的财产中分离

时间:2021-03-19 13:45 点击: 关键词:共同购置,上海财产继承律师,上海专业继承律师

(1)夫妻共有,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

(2)家庭共有,即家庭成员根据家庭共同生活关系通过共同劳动形成的家庭财产共有关系。

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同购置的财产中分离

(3)共同购买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共同出资购买某一财产而形成的共有关系。

(4)合伙经营通过签订合伙合同和共同投资形成的财产共同关系。

(5)共同投资组织企业形成的企业共同关系一般表现为按股份额享有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私营企业的规定,公民个人可以投资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企业。

(6)因继承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在上述具体共有关系中,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一般是共有的,后者的共有关系一般是共有的。当共有关系中共有人之一死亡时,继承开始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确定遗产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为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割他人的财产。对于共有购买的财产,共有人之一死亡时,应根据出资比例或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将其属于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有购买的财产中分离出去,其余部分为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对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其继承人形成的共有关系,也可以将其他共有人的财产分离出卖。

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同购置的财产中分离 http://www.huaronglvshi.com/ycjc/ycjc/4524.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