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强迫劳动教育罪,我想问下这样的罪名会判几年?
时间:2021-03-09 08:56 点击: 关键词:上海刑事案子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是由特定涵义的“用人单位”实施的犯罪,这些用人单位仅限于经济组织。
实践中,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强迫招用职工劳动的,不应以本罪论处。
其次,本罪构成要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且是违背职工的意志,强迫劳动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使用这种法定的方法,只是对职工进行严格要求,或者职工自感超时间、超负荷地劳动,用人单位并未对其强迫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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