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涉及犯罪,都要经过法律程序。刑事诉讼的具体步骤是什么?下面由上海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犯罪案件开庭程序设计如下:
一、查询核实身份:姓名、地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收到起诉书时间、是否需要撤回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自己是否得到认可
2、公诉人可以询问以及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活动时间、地点、次数进行是否与起诉书数据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三、举证质证
1.检察官应当将刑事证据逐一出示和展示,被告人和律师应当逐一确认证据
2.被告和律师有证据显示吗?
四、法庭辩论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案件事实我们应当积极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自己犯罪行为事实,构成一个犯罪要件,罪名成立
2、被告人及律师可以发表自己辩论进行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企业惩罚
五、被告的最后陈述
六、休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应当串通判决
七、宣判
八、解释、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一般为宣布开庭,确认到庭人员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分别陈述,讯问被告人、发问被告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再进行举证质证,看是否需要补充侦查,法庭调查核实证据后开始法庭辩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然后评议与宣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以上分析就是上海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的刑事犯罪案件开庭程序相关研究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他们阅读。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没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通过其他的问题,请咨询公司网站管理专业的律师,我们将会为您解决疑难问题。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解读:虐待俘虏 | 揭秘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视角下的公 |
冒充公检法怎么处罚?上海刑事辩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解读:放纵制售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揭秘:什么情况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解析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