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正常直行车辆与逆向摩托车相撞时要承担次要责任?
与城市道路相比,农村道路狭窄,道路条件更复杂,交通安全风险高,涉及摩托车、电动汽车和突出的行人事故。最近,宿迁一辆摩托车在驾驶过程中追尾了一辆车。后来,由于惯性的影响,它与相反的车辆相撞,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上海专业交通律师为您分析下面案例。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在一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的农村道路上。由于前面的电动三轮车速度较慢,后面的两辆车都准备超车。此时,车辆正好迎面驶来。由于超车条件不足,两辆车相继回到车道。
就在这时,摩托车司机因为速度快,刹车不如直接追尾前面的白色车,而且因为惯性向左冲对面的车相撞,导致事故。
事故结果
由于摩托车和相反的汽车速度更快,两辆车的冲击冲击更大,摩托车司机在巨大的冲击坠落后当场死亡。
责任认定。
在事故中,摩托车司机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发现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安全性能不合格。最后,宿迁交警判定摩托车司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右侧通行。白色汽车准备在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超车,但未能成功。他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后面驾驶的摩托车,也干扰了对面汽车的视线,导致对面车辆无法及时找到摩托车。因此,宿迁市交警判定,白色汽车司机不在道路右侧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对面的汽车司机。该路段最高限速为30km/h,当时车速达到45km/h,在当时的道路环境中明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视觉盲点的情况下,突然冲出的摩托车也毫无准备。宿迁市交警判定,对于汽车司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安全警示
骑摩托车和电动汽车的司机应记住:
驾驶电动车辆在转弯前减速或停车,观察前后是否有车辆。如果前后有车,距离较近,让前后车辆先行;如果没有车辆或车辆距离较远,在转弯前打开转向灯或伸手确认安全。
不要突然转身转弯前先示意。
在农村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要记住:
1.如发现前方有电动车辆,必须随时做好减速避让准备,防止电动车辆随意转弯、横穿;
2.在农村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如果没有限速标志和标志,则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不得超过40km/h,在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得超过70km/h;
3.在农村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注意路面和路边设置的交通标志、标志和白色菱形标志,这意味着人行横道即将出现在前面;十字标志意味着前面是十字路口。当你看到这两个标志时,你应该减速观望,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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