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房产纠纷律师 首先,一房二卖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构成刑事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房二卖,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只要证明卖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具有非法占有买方的合同价款、定金的目的,或者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根本就不具备交付房屋的条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卖方的刑责。特别是对于房主将同一套房子,反复出售给多人,以骗取房款的情况,显然不是能用将房子卖取高价或暂时筹措资金等借口可以搪塞的,显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当然,是否追究卖方刑事责任的主动权是在买方手上,如果卖方能够充分弥补买方的损失,双方达成和解,买方也可以选择不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买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最高相当于一倍已付房款的金额。买方除了可以要求卖方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或者购房款之外,还可以要求其增加赔偿最高相当于自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一倍的金额。这部分赔偿的性质是属于惩罚性赔偿,和买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无关。当然,这个一倍金额是上限,法院可以加以调整。比如房价为100万元,买方已经向卖方支付了50万元,另50万元双方约定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但由于卖方一房二卖,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向其赔偿50万元,但法院经过审核之后可以将该金额变更为30万。
第三,除了上文提及的惩罚性赔偿之外,买方还可以请求卖方赔偿其因为受房价上涨而遭受的损失。比如原来双方约定的房价为100万元,现在同样地段、同样面积的房屋价格增加为200万元,买方可以就房屋价格增加的100万请求卖方对其予以赔偿。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某一买受人先行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明的,应当认定该房屋已经发生物权变动,其他买受人只能向出卖人主张债权请求权。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嘉定房产纠纷律师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