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法律咨询

上海离婚法律咨询专业委员会内汇集了众多专家,包括著名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专家、婚姻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高校教授等。客户群体不乏企业家、外国友人及外籍华人。成立至今,婚姻家庭委员会律师团队代理单方面离婚_快速离婚_财产分割_抚养权_抚养费等纠纷案件上千起,并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会,各专家律师对疑难案件深度剖析,力求争取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律师们以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婚姻家庭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经常吵架请求离婚,法院就能准予离婚了吗

时间:2021-03-22 09:30 点击: 关键词:吵架离婚,上海吵架离婚案律师,上海徐汇离婚律师

原告耿某,女,1989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

委托代理人尤辰荣,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经常吵架请求离婚,法院就能准予离婚了吗

委托代理人王觉,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舒某某,男,1989年2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安庆市,现居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耿某与被告舒某离婚纠纷事件,本院于2016年12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手续,于2016年12月15日开庭审理。原告耿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尤辰荣,被告舒某参加诉讼。这个案子现在审理结束了。

原告耿某诉被告是大学同学,2007年相识恋爱,2014年3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生孩子。结婚初夫妻感情还不错,结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吵架,被告踢原告,双方于2016年10月开始分居生活。原告认为与被告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同,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1、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2、现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XXXXX号XXX室的房子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家的折扣金135万元。

被告舒某讨论说,与原告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双方吵架是事实,但夫妻之间有矛盾是正常的,不是提出离婚,而是应该用适当的方法解决。因为没有对原告施暴,也没有对原告施暴,所以想和原告和好。

经审理,原、被告于2007年读大学时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于2014年3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生育子女。最近,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等矛盾,原告告诉本院,要求判断。

上述事实由原被告陈述和原告提供的结婚证明书等证据证明。

本院认为,原被告在大学里自由相识恋爱,为这种感情付出了很多努力,保护多年并不容易。双方结婚后,建立自己的家庭,应该学会角色变化应该承担的责任。最近,双方对生活琐事等问题产生了矛盾,但是如果双方尊重和宽容的话,相信有很多交流和交流,夫妻和好还是可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耿某要求与被告舒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为200元(原告耿某预交),减半征收100元,原告耿某承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根据对方当事人数提交复印件,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经常吵架请求离婚,法院就能准予离婚了吗 http://www.huaronglvshi.com/hyjt/lszx/4599.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