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合并,法律上对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权利义务是如何规定处理的呢?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将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现有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分离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共同和各自主张,债务由单独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企业合并,都会发生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企业合并后,合并中被吸收企业或新合并中原企业的主体资格消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债务一般应由被兼并企业承担。企业合并属于企业变更,企业变更登记后才有效。这是公法问题,与他人意愿无关,不需要对方同意。
企业进行合并后,原企业通过债权债务的移转,依合并后企业的通知信息或者系统公告管理发生法律效力,不需取得相对人的同意。通知的方式可以是一个单独通知学生或者社会公告。以公告通知时,应当可以保证在通常这种情况下能够为相对人所知悉。通知到达相对人或公告期满时,债权债务的移转即发生发展效力。合并后的企业即成为原企业对于债权债务结构关系新的当事人,享有一切债权,承担自己一切政府债务。
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
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制
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以上就是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介绍关于企业合并,及合并后企业权利义务交接的相关法律知识。谢谢阅读,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上海债权债务律师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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