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具有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

三、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校验行为违法。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吉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时应提交校验申请、执业登记项目变更情况、接受整改情况、环评合格报告等材料。在某区中医院未提交环评合格报告的情况下,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区中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为合格,违反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校验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