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力很多,责任很少。
在社会体系中,总有领导和被领导。领导有权也并非是个多可怕的事,但令人不解的是,领导在拥有绝对权力的同时,责任却是不确定的。一名环卫工人负责哪条路段,一天要清扫几遍,达到什么标准,给予何种奖励或处罚,都会有具体而详尽的规定,量化到细微之处。相反,领导的“责”往往具有诸多不确定性,更谈不上量化,“集体决策”每每意味着出了问题谁都可以不负实际责任,“负有领导责任”就意味着有下属当替罪羊扛着。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等,必然滋生唯权是尊,致使权力崇拜。当然,领导也有责任,而听到最多就是所谓“一票否决权”,为了实现减排指标,夏天拉闸限电让百姓热着,冬天不给供暖让百姓冻着的事时有发生,当权力为自己服务时责任心就超强。

二、收入很多,花费很少。
曾兵这里只讲正常的工资,巨额灰色收入不在讨论其列。在现行体制下,工资的标准主要是级别,领导当得越大,级别越高,相应的工资也就越多。据说要让大众享受到GDP快速增长的成果,可现实是,级别高的、不缺少钱的领导,工资反而涨得更多,得到的果子更大。前民政部慈善司司长王振耀辞官之后,他说月工资收入在1万元左右。许多领导其实花费很少,只要手里有权,就会有人孝敬,只要权力够大,孝敬的人也就越多。有的领导说,他一个月挣多少钱,自己也不知道。好像是在表白自己看轻看谈钱财,其实是家里花钱的地方太少了。小民不精打细算,那点工资怎么过日子?
三、福利很多,干活很少。 浦东新区出名律师
曾兵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小集团的福利是现实社会中公开的集体贪腐。领导因工作需要公开享受办公用车、用房等福利待遇之外,还有许多内部隐性收入和特权。去年有报道说,某单位局长与其它工作人员连打开水的地方都不同。由于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非领导的权与利非常不确定,随时有可能由于偶然因素而被领导剥夺,而领导的权与利,包括一些不合理的福利待遇甚或特权,则是确定的乃至可量化的,因为它不仅受到某些现行法律规章的保障,而且由于缺乏监督,可以随意自我增设。一个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讲,他所在的科有三个人,科长的年终奖金比两个科员的总和还多。科室里的工作大多让科长承担了吗?打死曾兵也不相信。多劳多得曾经是我们奉行的社会分配法则,可现在遵循按权力分配利益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