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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刑事律师讲解:新刑法规定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时间:2022-09-18 11:02 点击: 关键词:上海浦东新区刑事律师,强迫交易罪

  妨害作证是指用各种手段阻止证人出庭作证。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妨害作证呢?新刑法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和上海浦东新区刑事律师一起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上海浦东新区刑事律师讲解:新刑法规定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 妨害证言罪的客体

  妨害证言罪的客体是司法的正常秩序。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性的唯一依据。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在司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使用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证人作证或者唆使他人作伪证,必然影响司法机关收集或接受证据,从而影响正常的司法活动秩序的干涉和破坏。

  谈及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主要内容,有观点可以认为,妨害作证罪会侵犯“公民个人依法作证的权利”。我们学生认为,这种思想观点以及可能会影响造成对案件定性的分歧。“行为人以暴力、威胁分析方法能够阻止证人作证固然会侵犯中国公民社会依法作证的权利,但以购买方法无法阻止证人作证时,如证人一方愿意学习进行一个这样的‘交易’,则这样的阻止这些行为方式并不存在侵犯国家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经被指使者同意学校或者受被指使者之托而指使被指使者作伪证的行为,也不会出现侵犯其依法作证的权利。”

上海浦东新区刑事律师讲解:新刑法规定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二、妨害证言罪的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妨害作证罪是指阻止证人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作证或者命令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具体而言,妨碍作证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对象要素

  (二)行为要素

  (三)空间要素

  (四)时间要素

  三、妨害自己作证罪的主体

  妨害证言罪的主体是自然人的一般主体,而不是自然人的特殊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妨害证言罪的主体。 司法实践中,妨害证言罪主体虽然是一般主体,但妨害证言罪的犯罪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亲友。

  在妨害证言罪的主体上,有人认为“妨害证言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即只有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这显然不符合法律,因为法律没有对妨碍提供证据罪的主体作出任何限制。有人认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司法人员的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应该说也是不合适的。由于司法人员妨害作证罪在刑法理论上属于非真实身份犯罪,因此,在妨害作证罪中,司法人员主体与一般主体是一种包容关系,将前者归入后者。因此,将两者与包容关系并列作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不妥当的,妨害作证罪只能说是一般主体。在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上,有人认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应限于“犯罪当事人”。例如,有人认为妨害作证罪“是指犯罪当事人利用暴力、威胁、贿赂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该定义中的“犯罪当事人”一词说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上,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认定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还须我们注意通过以下就是两点:

  首先,单位犯罪的成立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刑法没有将单位列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司法实践中妨害作证罪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妨害作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也可以成为妨害证言罪的主体。 也就是说,他们采取非法的妨碍证言手段,仍然可以确立妨碍证言罪。 这与销毁、伪造与本案有关的证据的行为“因缺乏预期可能性而被排除”的事实不同,不构成协助销毁、伪造证据的犯罪。 究其原因,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司法职能的安全,同时也保护妨害证言罪中的“证人”和“他人”。 否定这一点,"无疑会造成相当一部分社会危害十分严重的妨害证言行为不能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现行刑法对妨害证言的目的和意图的设定只能大打折扣,证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正常的诉讼行为只能成为空话。"

  四、妨害证言罪的主观方面

  (一)妨害作证罪采取直接故意的形式

  关于妨害证言罪的形态问题,妨害证言罪不能由过失构成是众说纷纭,但对于妨害证言罪的形态却众说纷纭。 妨害证言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但是,这个视图没有指定意图的特定形式。 第二种观点认为“妨害证言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妨害证言罪”。 其内容体现在行为人知道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虚假作证的行为将损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侵犯他人作证权。 希望这种社会危害会产生。" 第三种观点认为,妨害证言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妨害证言行为会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并希望发生这种结果”。 第四点认为,“妨害证言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其行为可能对妨碍司法程序的结果产生希望或纵容”。

  我们认为妨碍作证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的形式,即明知妨碍作证会阻止证人作证或导致他人作伪证,而要防止证人作证或他人作伪证等有害后果。认知因素是: 知道妨碍证人作证的行为将阻止证人作证或导致他人作伪证; 意愿因素是: 希望阻止证人作证或其他人作伪证等有害结果。根据《刑法典》对故意犯罪的定义,一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仍然希望实施该行为,可以被视为直接故意犯罪,对于“扰乱国家正常司法活动,侵犯他人作证权”、“扰乱司法正常活动”和“扰乱司法程序结果”,你知道多少,这不是故意犯罪定义所要求的知识。犯罪人妨害证言罪的目的是阻止证人作证或者希望他人作伪证,即“通过各种手段使证人不能作证、不愿作证、不敢作证或者使证人或者他人作伪证”.由于妨害作证罪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而犯罪目的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因此不可能确立间接妨害作证罪。

  (二)正确进行区分其他妨害作证罪的犯罪研究目的与动机

  根据直接故意犯罪的基本理论,直接故意犯罪意志要素的内容是犯罪目的。 因此,妨害证言罪的目的应当是防止证人作证或期待他人虚假作证。 在犯罪动机中,“行为人往往是出于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 在动机的具体内容上,有帮助当事人逃避法律制裁、报复和陷害当事人、阻碍诉讼活动的进行等多种。有人认为行为人实施妨碍证言罪的意图是“防止证人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 也有人认为,妨碍证言罪“具有扰乱和扰乱刑事诉讼的目的”。 另据指出,“犯罪者的目的一般是逃避自己或他人的法律,或诬陷他人”。 我们认为,阻碍证言罪的犯罪人具有“不作证”的意图的第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如果阻碍证言罪的作者的其他意图是“使证人作伪证”,正确的表述应该是“使他人作伪证”。 在后两种观点中,“扰乱或扰乱刑事诉讼的目的”,“行为人一般具有使自己或他人逃避起诉或陷害他人的目的”,作者实际上是在论述妨碍作证罪的动机。 甚至阻碍证言犯罪动机的归纳也不准确,因为它将阻碍证言犯罪的范围限制在刑事诉讼中。 因此,妨害证言罪的范围过窄。 这两种观点实际上混淆了妨碍证言罪的动机和目的。

上海浦东新区刑事律师讲解:新刑法规定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总的来说,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节。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您,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上海浦东新区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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