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离婚协议律师 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可过于简单,且需具有可操作性。例如,协议约定了: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已完成分割,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局均无异议。此处针对财产分割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注明那些财产、双方如何分割,在协议中并未充分体现。
2、离婚协议的一些概括性的条款约定不可过于宽泛。例如,在离婚协议中规范夫妻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其他财产争议;通常情况下,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双方清楚知晓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如果离婚之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结婚期间隐瞒实际的房产或者存款的,但根据已签的条款内容,很有可能会失去索要胜诉的机会。
3、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约定关于贷款房屋的处理。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1、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