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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资深离婚律师解答如何判离婚诉讼中的孩子?

时间:2022-04-20 11:08 点击: 关键词:上海资深离婚律师,抚养义务

  如何判离婚诉讼中的孩子?上海资深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两岁以下儿童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父亲直接抚养:

 

       1.母亲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得与之生活;

 

       2.母亲有抚养能力,但不履行抚养义务;

 

       3.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原因。

 

       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监护权,他们可以优先考虑与孩子关系良好的一方。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失去生育能力的一方。

 

      此外,8岁以上的孩子表示自愿与其中一方生活,这方有能力抚养,也可以优先考虑。另一个特殊情况是,如果父母轮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律不会禁止。

                                       上海资深离婚律师解答如何判离婚诉讼中的孩子?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亲生活:

       (1)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得与父亲生活在一起;

 

       (2)父亲要求子女生活;

 

       (3)因其他原因不能与母亲生活。

 

        2.父母同意两岁以下儿童与父亲生活,对儿童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儿童生活有利于儿童成长,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得与儿童生活在一起。

 

        5.父母与父母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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