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策法律师网隶属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律所成立于1996年,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客户的信赖。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办案

律师办案

案件研讨

案件研讨

热点关注

主页 > 其他纠纷 > 热点关注 >

我去问一下,就是现在没离掉再找一个更犯

时间:2021-03-05 15:42 点击: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 刑事律师

因此,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处理此案。第202条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内容,之所以增加此条,是为了赋予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以救济的权利。因为,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208条只赋予了案外人救济的权利,对于当事人的救济权并没有提及。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是对原来的第208条的补充、“升级”,由此可以,第202条和第204条存在适用上的区别,即法律制定时意图针对的救济主体不同,第202条是针对当事人的救济,第204条是针对案外人的救济。本案中,安某作为案外人,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04条。

此外,第202条和第204条的救济方式也不同,第202条是通过复议方式寻求救济,第204条是通过诉讼方式寻求救济。复议权倾向于赋予与案件有直接牵连的人,即所谓的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则更倾向于赋予案件有间接牵连的人,即所谓的诉讼参加人。本案中,安某与王某家属和贾某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并没有直接的牵连,这种情况下,通过诉讼救济其权利似乎更合理,因此,本案中,应当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进行处理。

就是我谈了一个男朋友我不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