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玩耍时应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体育场面积较大,事发当天参加广场舞活动的人数约为30人,广场舞周围仍有活动空间。作为监护人,程的父亲知道体育场每天都有人在跳广场舞,儿童骑滑板车本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他仍然被程骑滑板车穿过广场舞者,他的视线远离程。他应该被视为他对程没有履行监护责任。因此,他应该对程和李碰撞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
与此同时,法院认为,李某作为成年人,经常在体育场内跳广场舞,应对场地日常活动情况比较了解,虽然跳广场舞一般没有危险,但是有些大动作可能会与他人发生肢体碰撞,而且李某在广场舞最外围跳舞,更容易产生这种风险。在跳舞的过程中,李某没有履行足够的注意义务,因此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责任。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对李某造成的伤害后果,法院认定程某某的监护人应负70%的责任,李某应负30%的责任。
据此,法院在综合案件后,命令程某某监护人赔偿李某部分医疗费和交通费共计300多元,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双方服从判决,现在该判决生效。
承办法官张习文庭后表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二胎生育政策的放开,老人和儿童逐渐成为利用公共体育空间的主要群体。以上人员在公共场所开展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尊重他人自由活动的权利,积极实践和谐友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履行适当的关注义务,妥善处理矛盾,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