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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婚姻律师 婚姻自主权

时间:2021-04-02 10:16 点击: 关键词:杨浦区婚姻律师
杨浦区婚姻律师  婚姻自主权也叫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格权。

    婚姻自主权纠纷是指侵害他人的婚姻自主权而引起的纠纷。

    【管辖】

    因婚姻自主权纠纷提起的诉讼,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十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婚姻自主权的基本内容】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自主权

    离婚自主权是指夫妻双方有权依法自主解除夫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其他任何人的非法干涉。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另一方面。法律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的正当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使他们有可能重新建立新的幸福美满的家庭。

    【婚姻自主权的限制】

    一、对结婚自由权的限制

    婚姻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婚姻自由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有权利就有义务,有自由就有约束。我国相关法律具体指明了婚姻自由的范围,这也可视为对婚姻自由权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法律所确认的准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符合一夫一妻制。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有配偶者只有在配偶死亡后或离婚后才能再行结婚。结婚自由不包括重婚自由。

    3、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的结婚。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杨浦区婚姻律师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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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结婚登记是我国法定的结婚程序。

    6、现向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二、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

    婚姻是关系到双方、下一代、家庭和社会利益的重要问题,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负有高度责任感,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此,法律在保障离婚自主权的同时,反对轻率离婚,对离婚自主权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同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已有适当的安排和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

    2、一方要求离婚、他方不同意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在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形下,必须经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且主要是以诉讼方式解决。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4、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构成】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构成,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全部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其行为首先须违反保护婚姻自主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其次一般须有暴力、胁迫、限制自由、强制干涉等特征。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一般应是积极的作为方式。

    2、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或不能行使,具有这种损害事实,即成立此要件。受害人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自由受限、名誉受损、财产损失等损害,这些也是损害事实的内容,但其有无不影响侵权损害事实的成立,具有这些损害后果的,应作为侵权行为的严重情节和扩大赔偿范围的依据。

    3、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要求其违法行为必须为该损害事实的原因,而该损害事实正是其违法行为的结果。在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因果关系中,行为与婚姻自主权利行使受限的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至为明显,容易判断;行为与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所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应依这些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要求仔细判断。.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侵害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应注意,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责任确定,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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