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房地产律师 对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是确认被告。如为个人,可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为单位,可到工商局打印单位基本登记信息。
二、民事诉状的撰写。诉讼文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身份、请求、事实和理由。也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三、提交诉状及证据。在准备好之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证据,并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交纳费用。如果在7天内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诉。
四是举证。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可以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申请期限内提供全部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质证。
五是开庭。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庭审中,应当按时到庭,如原告无故迟到,人民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
六、开庭审理这些程序依次是: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其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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