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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专业委员会律师团队十余年相关法律服务,使其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并能根据委托人陈述,高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多年来,华荣交通事故委员会致力于在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交通保险、死亡赔偿、酒驾、伤残赔偿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取事故后赔偿。极大保障了当事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的医疗赔偿、保险赔偿、以及财产赔偿,减轻事故对当事人生活造成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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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律师谈车辆未完成过户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时间:2022-04-19 10:54 点击: 关键词:上海交通律师,交通事故

  案例简介

  2012年8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汽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汽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朱某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陈某对次要责任。此外,朱某是冒险雇佣的司机。车主是刘,实际车主是冒险。

 

  陈某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险,肇事司机朱某,保险公司全部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上海交通律师谈车辆未完成过户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的损失。超过交通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额外损失,由原告陈承担,被告冒险承担责任。被告刘虽然是注册车主,但因无过错,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朱作为员工,在交通强制保险限额内造成的额外损失,由被告人冒充。

 

  上海交通律师分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续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由于原车主已将车辆交付给买方,买方是车辆实际控制人和车辆经营利益的享有人,买方应对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运行,也不能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官也提醒车主,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发生后双方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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