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罪必须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犯罪主体可以是交通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交通工作人员;犯罪可以发生在车辆驾驶状态或停车后。上海交通专业律师为您分析下面案例。
案情介 绍
甘立刚乘坐张锦江驾驶的天津DB7151号朗丰牌公交车,沿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东街由北向南行驶至碧泽园社区门前停车。甘立刚打开左后门时,与从北向南骑电动自行车的孙建忠相撞。孙建忠当场受伤。甘立刚等人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待处理。孙建忠四天后死于抢救。经法医检修,孙建忠死于颅脑损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甘立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甘立刚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事故罪。案发后,被告人甘立刚等人报警,保护现场等待处理,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菅立刚犯交通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服判,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上海交通专业律师分析
本案是一起比较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其特殊之处在于,一是案发地点位于居民区大门口,处于主干道边缘;第二,本案的肇事者不是车辆的司机,而是乘客;第三,案发时,车辆处于休息状态,而不是行驶状态。
一、交通肇事罪必须发生在公共交通治理范围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只有在公共交通治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才能构成交通事故罪。在公共交通治理范围外,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法所称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承诺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只要判定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属于公共交通治理范围。相反,即使发生事故,也不构成交通事故罪。本案发生在社区门口,虽然位于道路边缘,但仍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开关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被告在开门前未充分履行预期义务,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开门与同向骑自行车人碰撞,造成死亡,符合交通事故犯罪的主要客观要求。如果这种情况不发生在社区的门口,而是发生在社区里,那么它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由于社区道路一般不承诺无关车辆随意通行,因此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提到的道路,也不属于实施公共交通管理的区域。社区内发生此类事故的,以过失死亡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二、非交通人员也可以成为交通事故罪的主体
从司法实践来看,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的员工,即司机和司机。然而,刑法并没有将交通肇事罪的主体限制在交通从业人员的范围内。上述《解释》第一条的长度往往明确规定,非交通员工也可以构成资本罪的主体。《解释》的定义是公平的。由于交通管理法规的标准对象不仅针对从事交通运输的员工,也针对其他交通干预者,换句话说,交通员工以外的其他交通干预者不仅要在干预交通的过程中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还要在此过程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本案被告人是乘坐他人车辆的乘客,属于非交通人员,但非交通人员不能忽视交通管理法规,无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行人和乘客应遵守交通规则,违反这些规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也应当追究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
三、非法停车车辆也可构成交通事故罪
一般交通事故罪多发生在机动车行驶状态,但本案机动车处于停车状态,造成交通事故。对此,需要明确的是,刑法并没有限制机动车在交通事故罪中的状态。无论是行驶状态还是运输过程中的临时停车,只要违反相应的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交通事故罪。
现实生活中,乘客打车门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很多,全国交警对这类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有的甚至相反,在推动全国不出台统一事故认定规则的前提下,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各地对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权利和注意义务有不同的理解,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追刑的差异很大,给人民带来的警示也很大,给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指导也很大。在全国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下,为什么不同地区么多不同的理解?执法者应该思考,立法者也应该思考。作为个案,小编对乘客出租车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自己的理解:一是停车没有违法行为,乘客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的法律义务。下车推开车门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义务,但如果乘客是未成年人,驾驶员作为交通运营商,应当具备保障安全的法律义务。二是驾驶员违章停车。如果乘客是成年人,驾驶员违章停车和乘客下车推开车门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违章停车不影响相撞车辆的正常通行,驾驶车门应承担上述责任。相反,如果违章停车影响相撞车辆的正常通行,影响乘客观察相撞车辆,违章停车驾驶员应承担上述责任。总之,在不同的交通环境下,违法行为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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