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好的律师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明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今年年初,15岁少女小红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小明(化名)、小建(化名)、小天(化名)等人,并互相加了微信。几天后,小明三人在微信上约小红出来玩,不谙世事的小红欣然前往,小明、小建、小天将小红哄骗至宾馆后,原形毕露,不顾小红反抗,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分别强行与小红发生了关系,并在过程中拍摄了视频和裸照,并以此威胁小红不准报警。
2020年4月份,小建和小天、小壮(化名)三人打电话将小红约至内黄县城汽车站附近,以视频、裸照威胁小红随他们一起回内黄县井店镇。后三人将小红带至井店镇某KTV后的树林中,要带小红跟他们一起去鹤壁市做陪唱工作,小红不同意,三人遂对小红拳脚相加,后将小红带至宾馆,强行轮流与小红发生了关系。
几天后,小壮给小红发微信,骗小红说要当面向小红道歉,嘉定好的律师 将小红约了出来,并将小红由内黄县城带至其井店镇家中。后小壮又约了自己其他四个朋友到其家中,当天,小壮等五人强行轮流与小红发生了关系。
小红的遭遇令人痛心,同时也更应该引起大家的关注和反思。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交友平台也日益简单。往往一个微信就能与陌生人取得联系,可这种看似简单的微信交友过程中,却给不少别有用心的犯罪者提供了犯罪空间。像小红这样涉世未深的女孩,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第一次侵害行为发生后,小红本应该选择及时报警或告诉家长,但是面对对方的威胁,小红选择了沉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让他们有恃无恐,屡屡得手。
据审查,犯罪嫌疑人多为17至20岁左右,为追求生理刺激,便起了肮脏的念头,从而制造了这起恶性案件,暴徒兽行令人发指,触目惊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