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陈是一名高三学生。陈的父母在高中二年级办理了离婚手续。由于陈在离婚时长大,陈的父母没有就抚养问题进行谈判。现在陈的父母分别再婚了。双方都认为他已经长大了,不愿意支付高中三年级的学费和抚养费。陈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上海离婚律师分析
如果父母再婚,不愿意支付学费和抚养费,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如果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如果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在高中提出,考上大学后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主张,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1)》第四十一条,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因主观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换句话说,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限制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指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第二种情况是由于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如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要求父母支付哪些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1)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法典第1067所称赡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议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拒绝支付学费和抚养费时,应积极争取;如果父母在努力工作后仍拒绝支付学费和抚养费,他们应及时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放弃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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