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生活中租房的人实在不少,租房就会涉及到签定租赁条约,下面上海合同律师针对在租房期间对于租赁合同产生的违约应该怎么办,对于租房合同到期拒不搬走的行为应该如何做?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解答,我们来一一了解:
一、租赁条约过期违约金怎么定的?
1、假如租赁条约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经事前商定决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或太低可以要求变更,商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条约中对违约金没有商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领取是独立于执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以外的给付,假如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房钱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5、租房违约金的处置:两边根据租赁条约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假如租赁条约到期拒不搬离怎么办?
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条约届满,而房主想要收回房子时,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3、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
以上便是上海合同律师整理的对于租房过期等行为的处理方式及规范,假如遇到此类情形一定要及时进行沟通处理或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处理,上海合同律师建议:房客切记不要趁房主不在做一些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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