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策法律师网隶属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律所成立于1996年,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客户的信赖。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办案

律师办案

案件研讨

案件研讨

热点关注

主页 > 其他纠纷 > 热点关注 >

生育权问题诉讼离婚,法院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处理

时间:2021-03-04 08:14 点击:    上海市刑事案律师 上海市刑事律师排名

若夫妻由于生育问题产生纠纷,是否判定离婚,要以感情是否确已决裂为判别规范,不能仅以侵略生育权为由判定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