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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的规定

时间:2021-03-08 09:48 点击:    上海刑事案件咨询律师 上海刑事案件专业的律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现行标准号为 GB 30616-2014。GB 30616-2014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适用于食品用香精,自201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食品用香精辅料对食品用香精生产、储存和应用所必需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所加的食品添加剂(增味剂、酸度调节剂除外)在最终加香产品中无功能。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为食品香味特性而制备的一种产品或混合物。它是以食材或食材组分经过类似于烹调的食品制备工艺制得的产品。

试样从所抽取的样品中取出供检测用的样品。

标准样品企业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检定和评香确定为检验用标准样品。

液体香精以油类或油溶性物质为溶剂、以水或水溶性物质为溶剂的香精。常温下一般为液体。

乳化香精经乳化均质得到的水包油的香精。

浆(膏)状香精以浆(膏)状形态出现的各类香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