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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吗

时间:2021-03-16 15:03 点击:    上海债务纠纷律师服务

首先,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当视为是出借人对于利息的放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借款时约定支付利息的,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实践中,要想让对方向自己支付利息,前提是双方在借款时已经对于利息有了约定。

其次,如果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后期在债务的催收中补充约定了利息,或者是约定了逾期利息的。如果是后期约定了利息,是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本金以及利息的;如果借款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借款到期以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支付呢?

1、如果在借款时已经约定了逾期利息的,按照约定的逾期利息支付;

2、根据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也没有约定借款到期以后的逾期利息,出借一方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年利率6%的逾期利息。但是,在民间借贷当中,因为缺乏相应的规范合同知识,很多人写借条都会很简略,如果在借条当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吗?从何时开始计算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在出借人催告后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但是在催告时要注意保留催告的证据,以便证明催告期限,计算逾期利息。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催告,可以从向法院起诉主张还款之日起主张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