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上的原因 物业合同纠纷,上海物业合同纠纷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咨询,上海合同律师费用
2、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停留在常规日常维护工作,对公共管理服务类义务的履行能力较为欠缺,容易导致纠纷。
1、有的是历史原因,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时间短,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衔接不规范,如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为母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公司选聘不合理等问题导致物业服务企业职责不明。
2、有的是认识原因,物业公司的服务理念、法律意识及业主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尚未到位。
3、有的是法制原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立法不够完善。
为了减少物理管理与业主矛盾纠纷,使物业管理能够更好地为业主服务,形成良好的服务与被服务正常秩序。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的的工作:
2、物业小区应建立业主委员会,实行楼、栋长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证会,及时听取业主对小区内工作意见和建议,把矛盾和纠纷及时通过楼、栋长,业主委员会来解决。不能因小失大,为一点小事闹上法院。
3、物业应建立必要规章制度,挂牌上岗,建立小区天网工程,对进出人员实施登记制度,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审查,防止出现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4、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做好工作,不论是谁居住,要教育他们,不论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要通过楼、栋长,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将矛盾和纠纷通过协商,妥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业主,好市民。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不明确的,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供应商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时采购方 |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视角:山姆超市 |
上海资深合同律师说说物业合同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