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审合同

上海合同法律师专业委员会内汇集了众多专家、业内优秀学者。提供起草拟定合同、审核合同、协助签订合同、合同纠纷诉讼等法律服务,运用多年的法律研究经验、办案经验以及庭审经验协助客户在合同纠纷中谋取最大利益。代理复杂合同案件上千起,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各类胜诉案件占比较高,当事人满意度接近97%,合同纠纷专业委员会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及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合同纠纷律师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1-06-02 11:10 点击: 关键词:货物提存程序

  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一种制度。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 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

  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 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 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 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 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 知书送达债权人。

  法律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管人提存保管物的条件为:

  (1)保管人催告仓单持有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取而不提取;

  (2)仓单持有人无正当理由在仓储物储存期间届满时,不提取仓储物;

  (3)提存须依法定程序,如果保管人违反法定条件提存仓储物,属不法的提存,应负赔偿责任。

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 http://www.huaronglvshi.com/htjf/htfg/6807.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