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合同律师

上海知名合同律师专业委员会内汇集了众多专家、业内优秀学者,代理承揽合同、定作合同、中介合同、定金合同等违约纠纷诉讼,运用多年的法律研究经验、办案经验以及庭审经验协助客户在合同纠纷中谋取最大利益。代理复杂合同案件上千起,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各类胜诉案件占比较高,当事人满意度接近97%,华荣合同纠纷专业委员会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及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合同纠纷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上海知名合同律师解惑可变更合同的界定及变更合同需要的条件

时间:2022-06-29 11:37 点击: 关键词:上海知名合同律师,可变更合同界定

  可变更合同是合同效力之一,那么可变更合同是如何界定的呢?变更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上海知名合同律师整理了关于可变更合同的详细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海知名合同律师解惑可变更合同的界定及变更合同需要的条件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可修改合同称为可修改和可撤销合同。适用的原因如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上海知名合同律师解惑可变更合同的界定及变更合同需要的条件

  ②胁迫

  ③乘人之危

  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监护权馈赠);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目的的误解。

  ⑤显失公平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人员不得撤销。

  一、可更改或撤销的合同类型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

  3.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我们国家经济利益的合同。

  5.通过利用人类的危险而订立的合同。

  二、可变更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

  1.法律行为有效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成立时,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对民事行为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一方有解约权。

  (1)撤销权的性质和所有权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享有撤销权的人是被欺骗、胁迫或者利用的人,是被严重误解的人,是在明显不公平的法律行为中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2)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判决书中确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撤销或者变更。

  (3)撤销权的消灭

  ①除斥期间经过。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②撤销权人的放弃。撤销权的放弃可以是一个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地放弃。默示地放弃撤销权一般是明知有撤销权而要求以及对方企业履行自己或者主动向对方公司提出有效履行。

  (4)取消取消权的后果

  撤销权消灭后,法律行为即被认定为有效。

  (5)行使撤销权的后果

  撤销权行使后,法律行为具有溯及力,自始无效,其后果与无效法律行为完全相同。

上海知名合同律师解惑可变更合同的界定及变更合同需要的条件

  以上就是上海知名合同律师给大家介绍可变更合同何界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希望对大家对可变更合同何界定有帮助。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还分不清楚? “情债”如何处理?上海知名合同
情感债务如何审?上海知名合同律 上海知名合同律师解析合同解除的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解析因重大误撤
上海知名合同律师解惑可变更合同的界定及变更合同需要的条件 http://www.huaronglvshi.com/htjf/htjf/7494.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